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常德市建设局对建筑业三级资质许可的核准程序》(常建通〔2008〕63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建筑业资质的12家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并经局务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为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16日。
二、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内均可对资质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15000
联系电话:0736-7702359,7717845
联系人:黄美炬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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