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常德武陵天济喜来登酒店等27家单位为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的通知常建通〔2015〕13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园林处(站),各相关创建单位:
为加强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常德市“市级园林式单位”、“市级园林式小区”标准,经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各创建单位申报,我局组织对2014年申报的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进行了检查验收,决定批准常德武陵天济喜来登酒店等9家单位为“市级园林式单位”, 华达•幸福湾等18家小区为“市级园林式小区”。
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大园林县城、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创建力度,推动我市城镇园林绿化又好又快的发展。
附件:2014年度常德市“市级园林式单位”、“市级园林式小区”名单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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