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清欠维稳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5〕92号
市城区各工程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也将进入结算支付高峰期,为防止各类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拖欠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广大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共创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认真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清欠维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城区建设市场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建设领域清欠维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认清形势,坚决防止拖欠矛盾发生
今年以来,受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销售不畅,少数房地产开发项目甚至出现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主要负责人出走、工程被迫停工等困难局面,建设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的矛盾纠纷仍时有发生,呈现出“涉案金额大、拖欠工资多、协调难度大”的特点,全市建筑领域清欠维稳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清当前社会经济形势及建筑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当前建筑领域清欠维稳工作。各工程建设单位,尤其是各级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要带头树立依法建设和合同履约意识,严格遵守施工合同约定,努力克服建设资金的压力,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尽早将结欠工程款支付到位,全力帮助施工企业解决资金上存在的困难。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杜绝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堵住一切可能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漏洞,确保不因工资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恶性事件,把当前建筑领域清欠维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抓实、抓好。
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各施工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好民工工资发放主体责任,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其法定代表人为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所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为该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其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负有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要提前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施工企业不得挤占、挪用民工工资款,不得以工程款不到位、施工质量存在瑕疵、工程量未经核实和签字等为由变相克扣或拒发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包工头”,要确实将劳务工资款优先、及时、足额、直接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中,确保春节前农民工都能足额拿到自己的辛苦劳动所得,安心返家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认真开展排查,积极防范拖欠行为
各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落实职责,以项目部为单位,深入、细致地对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要仔细排查工程建设进度、劳务作业分包及项目资金状况、工种承包人或承包班组长状况、民工使用及其计工、计酬和工资支付等情况。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企业要积极采取预防和处置措施,主动与施工班组和农民工进行沟通和协调,坚决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项目部、遏制在工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发生民工工资纠纷矛盾的项目,企业应妥善、及时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确保不发生群体性、恶性拖欠纠纷事件,全力维护好“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坚持依法维权,打击各类欺诈违法行为
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加大对建筑工人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信访条例》的宣传学习,提高广大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要畅通渠道、广纳诉求,大力倡导依法维权,宣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国家有关拖欠工资刑事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市各部门联合出击、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的严肃态度,震慑少数企图恶意欠薪、诈薪及欠薪跑路的不法分子,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农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对于假借民工工资恶意讨要工程款、或采取“诈工”、“诈薪”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敲诈、恶意讨薪而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注意收集和整理证据,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建设主管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一月上旬,市住建局将通过巡查、抽查等形式,对各施工企业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加强劳动用工管理,防范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的发生。对于贯彻执行不力、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混乱,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出现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项目,或因未及时妥善处理拖欠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恶性事件的企业和项目,我局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记录不良行为并予公示,从市场准入、资质管理等方面进行制约,坚决捍卫好诚实守信的建设市场环境。
请各工程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在建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情况(详见附表)报市住建局信访科。
联系人:杨正杰 王尚春 联系电话:7710197
特此通知。
附表:常德市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doc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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