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德市城区清欠维稳排查工作方案常建通〔2015〕101号
根据省住建厅及市委、市政府清欠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妥善处置2016年市城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矛盾,维护全市建设市场秩序,保护各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建设环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市城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具体方案明确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一)2015市城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市城区所有已竣工验收但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
二、排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经济纠纷,工程款拨付、使用情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因工程款拨付不到位而引发涉稳事件的不安定因素。
(二)农民工工资是否能够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三、排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排查工作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工程各参建单位自查自纠(11月27日---12月25日);第二阶段是市住建局督查组实地检查(12月28日---1月5日)。
四、督查组安排
本次督查分五组同时进行。由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长;质安处各监查科科长任组员兼联络员,负责制定督查线路、调度本组督查工地。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黄金陵、潘峰、潘毅波(13508418369)
第二组:熊新平、杨正杰、汤朝辉(13077225050)
第三组:姜守维、熊健、刘长源(13508469228)
第四组:陈华、张玻、余军(13973667725)
第五组:雷志林、童云、梁博顺(13907425240)
五、排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清2016年清欠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拖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排查工作作为2016年“双节”来临之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法人是解决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参建工程的清欠维稳工作负总责,必须准确掌握项目工程款与民工工资的具体支付情况,积极主动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妥善解决好各类拖欠矛盾纠纷,坚决杜绝群体性讨薪事件的发生,维护好“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及时化解保障性安居工程拖欠矛盾。近年来,市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量大、资金投入多,安置房项目工程款与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等问题也日益凸现,多次发生因拖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严重影响了市政府及国有投资集团公司的良好社会形象。市城投、市经投、市交投集团要充分发挥政府、国企在解决拖欠工程款与民工工资矛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建设资金筹措力度,坚决扼止因转包、违法分包而产生的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认真履行好建设业主单位对工程款支付、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职责,严防保障性安居工程涉稳事件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专人对本单位参建工程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必须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妥善解决,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各单位应提前准备好充足的应急资金,以备不时之需。市城区各施工企业(含外地进常企业)应认真填写《市城区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已下发),并于12月25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访科,联系人:杨正杰,联系电话:7710197。
(四)严明清欠工作纪律。凡发生施工企业农民工以讨要工资为由恶意制造群体讨薪事件的,我局将上报其不良行为记录,在企业评先评优和资质管理方面实施“一票否决”,一年内不予受理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情节严重者吊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清除出常德建设市场。
各督查组要认真填写《常德市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表》(详见附件),将本组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情况于1月15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访科,由信访科统一汇总后报局领导。
附件: 常德市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表.doc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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