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4〕66号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属副处级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2014年第三次局务会决定,现将《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和参照执行。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25日
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6月14日联合下发通知《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湘办[2014]29号)文件及《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市住建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现将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带队检查领导干部范围
市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
二、工作频次
按文件规定,市住建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监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领导班子副职每2个月带队检查至少1次。市住建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1次。
三、主要内容
1、对本系统工作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履行情况;
2、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5、建立和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情况;
6、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及考核情况;
7、安全生产投入、监督管理队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8、建筑施工、供水、燃气、公共设施、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企业、关键部位的监管情况;
9、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及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规范检查方式。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开展明查暗访,深入调查了解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严格检查程序。检查要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制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3、强化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对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搞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发生事故的要倒查责任。制度执行情况,要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地方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4、检查情况报送。各检查组对《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表》内容要完整、详实,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名称、个数要准确;排查隐患情况要详细具体,现场整改和限期整改的隐患数据要准确,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隐患整改和复查要明确责任人,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由牵头部门按照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频次,月底前报送市住建局安监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75980880@qq.com,纸质文件送至市住建局安监科。市住建局将及时对各级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5、各区县市、局属副处级以上单位参照此方案执行,8月份开始实施,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方案7月31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安监科。
附件:1、领导干部下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市住建局领导成员检查安全生产分组表
3、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表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