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创建节水型小区活动的通知——常建通〔2017〕66号
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等四区住建局、节水办,市城区各小区、物业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普及节水知识,树立节水意识,提高节水水平,引导和鼓励广大市民自觉节约用水,推动我市节水型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市城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节水型小区活动,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评价体系相关规定,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参与范围:市城区居民小区
2、申报条件:对照《节水型小区考核验收标准》(附件1)自评达到90分以上。
3、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由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公司)按要求填报《节水型小区申报材料》,报市节水办(联系人:宋庠明,电话:7710588)。
4、申报材料:按统一格式(见附件2)要求整理申报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市节水办,一式两份,主要内容包括:盖有本小区所在社区或物业公司公章的节水型小区申报书;创建工作总结;自查评分表;考核指标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附件资料。
5、时间要求:市节水办接受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用水量统计当年1-10月份的),逾期的材料推迟至下一年参评。
二、考核验收
由市节水办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申报小区进行现场验收并考评打分。考评程序如下:
1、听取申报居民小区的创建工作汇报;
2、查阅申报材料及有关的原始资料;
3、现场检查节水器具、节水设施使用情况;
4、考核验收组成员提出独立的考核意见和评分结果;
5、汇总评分结果,形成考核意见并通报。
三、命名表彰
经考核组现场验收的居民小区,由省住建厅和发改委审核评定后,授予“湖南省节水型小区”称号并授牌。
附件:
1.《节水型小区考核验收标准.doc》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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