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常德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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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相关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重要内容

总承包企业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企业和施工劳务企业实施统一管理,专业承包企业和施工劳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本企业作业范围内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单位负责协调、监督项目施工单位开展实名制管理,对本单位安排在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实名制工作履行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用工实名制情况进行监理,施工单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监理单位应通过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提交监理报告据实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监督管理范围内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具体推进和日常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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