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标
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相关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印发本通知。
三、适用范围
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四、具体内容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常德市江北城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家庭成员在常德市江北城区名下的成套住房查询,由常德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常德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以持身份证前往市民之家负一楼档案馆自助服务机自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