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常德市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经会同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现回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住宅小区停车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市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截至2024年底,全市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40万辆,随之而来的住宅小区停车问题引起的邻里纠纷也显著增加,停车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种情况:
(一)以居住类为主的基本车位供需失衡
1.老旧小区车位问题。老旧小区由于建设都比较早,在规划设计之初,汽车普遍还是高消费产品,居民保有量很低,大部分居民出行以步行和自行车为主,所以以前的老旧小区建设标准、空间布局等以满足步行和自行车需要为主,这类小区大部分没有地下停车位,地上停车位也严重不足,这就造成老旧小区的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现状。
2.新建小区车位问题。相比于老旧小区车位紧张的情况,市城区新建小区反而有大量的闲置车位,市城区多个小区地下车位平均空置率超过50%,车位售价和租金过高是导致车位空置的主要原因之一,而新建小区住宅销售完成后,开发商往往将营销团队调离,剩余车位长期搁置,放任自然销售,缺乏配套的激励措施,这也导致了车位销售难的问题。
(二)以工作类为主的基本车位供需失衡
日常工作时间中,白天9:00-18:00商业、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停车位严重不足但周边居住小区仍有部分空余车位未使用,晚18:00至次日早上9:00商业、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停车位空置较多,而部分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车位却“一位难求”。
(三)收费与服务不透明
为达到促进销售车位的目的,部分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联合物业服务企业不合理提高车位租金(如月租从200元涨至400元),或设置不合理临停规则(如“半小时后按小时计费”),引发业主强烈不满。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增加车位供给
自2019年起,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改造过程中,坚持精准施策,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全力做到能改则改、应改尽改。2020年至2023年,全市老旧小区新增地面普通停车位20534个,极大程度缓解了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政策引导与执法监督
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明确小区车位优先满足业主需求,禁止只售不租,对于违反规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法律法规
推动出台《常德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明确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的法律责任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车位租赁销售、停车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意识,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住宅小区停车环境。
(二)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停车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停车收费行为的监管,确保收费公开透明,有效预防和遏制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三)实施挖潜改造
重点围绕老旧小区等刚性停车矛盾突出区域,鼓励挖潜内部停车资源,整顿停车秩序。利用老旧小区改造的契机,充分利用改造资金,将老旧小区停车位改造作为老旧小区改造中的重点工程,同时引入社会资金,缓解停车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资金压力。
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基层治理能力的体现。我局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参考,坚持“疏堵结合、共治共享”,全力破解停车难题,推动社区和谐稳定。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5日
签发人:唐海芳 联系人:周湘汶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151156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