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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回复

2025-05-30 17:43 来源: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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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丽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入第三方评估物业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市人大开展物业管理地方性立法工作,制定出台《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2025年6月1日正式施行),对上位法进行细化补充,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出台《常德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常德市住建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常德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评价标准》等规章制度,完善“质价相符”价格机制,实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常态化。制定《关于成立常德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暨诉源治理工作站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层级管理的工作原则,建立物业纠纷调解的市县乡“三级联调”组织体系,对于解决物业矛盾纠纷、化解物业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落实代表建议,规范物业服务活动,建立和完善“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市住建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评定办法。围绕《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落细落地,制定出台《常德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明确物业服务质量评定规则、评定程序、等级复核、动态管理、结果运用等内容。一方面,通过该办法的实施,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优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品质;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可依据评定办法对物业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优化管理模式。通过搭建市级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对物业企业、物业项目、小区设施等实施数字化监管,建立信息化的问题发现、交办、处置、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加强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对信用主体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实行动态化信用记入管理,并与业主选聘、前期物业招投标、优惠政策支持等机制挂钩,推动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建立常德市涉及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主体清单制度,厘清各行政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执法边界,加大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四是规范信息公示标准。围绕物业费收支、小区共有资产收益及其开支明细等群众关注的重点,明确公示公开范围,规范公示公开内容,不断推动小区公示公开标准化,全市物业小区实现公示公开全覆盖。

五是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建立多层次的行业队伍培养机制,持续开展“美好家园”“物业服务先进个人”评选宣传活动,培育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物业工匠”。开展以物业小区为单元,以志愿服务为载体,不断延伸拓展文明实践阵地,丰富创新文明实践内涵,推动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7日


签发人:唐海芳  联系人:周湘汶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151156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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