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常建通〔201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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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局,西湖、西洞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 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应结合本地区(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一方平安。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2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是扬帆起航,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开启之年,为更好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向好,为我市争创国家安全发展城市做出贡献。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我市住建系统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学习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建立联管联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的机制,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大局意识、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创安促稳。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落实“打非治违”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落实安全隐患即查即改;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示范创建,落实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紧盯住建系统“水、气、工、桥”等行业安全生产,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遇突发情况,确保有预案应对、有领导指挥、有人员处置、有机制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创新工作方式,勇于社会担当,注重工作实效,为我市“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和城市安全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杜绝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建筑施工、供水、燃气、桥梁、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落实好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和防火减灾日常监管,不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力争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有3-5家创省、市安全文化创建示范、安全生产标杆企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创先争优。

    三、工作要点

    (一)落实“三个规范”动作,不断深化安全发展理念认识

    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进一步推动《意见》贯彻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三个规范”动作,确保有1至2项工作形成亮点工作,在省、市住建系统范围内值得推广。

    1、落实“三个”专题辅导和讲座。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和批示精神的学习辅导;二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社会安全发展理论的专题辅导;三是落实《意见》专题讲座。各单位专题辅导要纳入到党组(支部)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且年度不少于1次。

    2、落实“三级”专题议安工作。一是局党组落实每季度专题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做到“一事一议”;二是各级党支部要落实每季度1-2次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每月专题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落实“三个结合”、实现“三个突破”。各单位要敢于破除“惯性思维”、立足改革创新、注重管理实效,根据分管行业的特点和实际,落实“三个结合”、实现“三个突破”。一是结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在提升监管执行力有突破;二是结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在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敢于创新监管手段上有突破;三是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在坚持问题导向,解决重大问题和隐患上有突破。

    (二)落实“三个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安全责任清单机制运行

    各单位要以《意见》精神为指导,强力推进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监督管理、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机制运行。一是落实党委(党组、支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科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清单另发),厘清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同步推进,定期研究决定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和失职追责办法。   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层级监督、行业主管三者之间的关系,强化监管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筑施工、燃气、商砼、供气、供水、市政公用、园林、房产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要督促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过程安全生产监管和健康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要督促企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道路、桥梁、供水、勘察设计等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找准行业安全生产的“短板”和“瓶颈”。各单位要对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准本区域、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以及制约工作推进的“瓶颈”,对易发生事故的“高发区”和“致命点”,要深刻分析原因并开出“整治良方”,指导谋划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

    2、深入开展五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管人员动态核查工作。依据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规定和市住建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通知》(常建通〔2017〕166号)文件精神,结合建筑质量安全层级考核,有计划的对全市(石门县除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要求情况和安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动态核查,严厉打击企业无证和证件过期承揽业务、安管人员“挂靠”和不履职行为,规范企业和安管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质安处、各区县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解决我市施工现场若干质量安全问题的通知》(常建通〔2017〕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下大力、出实招、重实效,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安全防护和施工现场消防、食品、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等。各单位要制定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整治每季度不少于1次,着力解决建筑施工领域倾向性问题。三是开展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继续抓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落实,突出整治安全生产不达标企业,争取年内验收达标合格100%,突出整治“无证经营”行为;突出整治“不报先建”行为;严厉查处非法开工导致燃气管道泄漏事件;突出整治应急管理不到位企业,确保企业应急保障机制正常运行。四是开展商砼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商砼办要针对2017年商砼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质量、环保等突出问题,按照环保站建设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要求,重点抓好商砼企业设备安全运行、维护常态化和规范化管理;抓好商砼企业运输车辆、装卸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抓好商砼原材料和出厂产品质量监控。市商砼办年度要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督促引导商砼企业协会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各区县市住建局要把商砼纳入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范围。五是开展供水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执行城镇供水质量安全标准,加强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做好出厂水质检测、重大危险源管控、厂区24小时安全监控等方面工作。2018年,由市污管办牵头,负责全市供水水质检测检查工作;由市节水办继续抓好城市二次供水监管工作。

    (四)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市江北城区市政、园林、房管、自来水、燃气、桥梁、建筑施工、道路管理八个巡查组,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要针对现有巡查力量、物资、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摸排,根据摸排结果,科学制订全年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目标,要加大人员、物资、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合理确定安全巡查工作重点,重点保障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用气、出行等方面的需要,重点巡查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区域和地点,重点解决巡查工作中的难点。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提高:一是提高巡查频次,巡查队伍要做到全天24小时不间断巡查,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网格员作用,确保巡查全覆盖。二是提高整改效率,各单位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非职责权限的,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整改质量和效率。三是提高对重大隐患的掌控能力,强化对易发生重大隐患的区域、薄弱环节的管控,分类建立重大隐患台账,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进行管理,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五)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重视安全隐患源头治理

    2018年,市住建系统要继续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局执法支队、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打非”主体责任单位,要制定“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和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按法律法规和生产程序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和取缔一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零容忍”。二是要扎实开展“三大行动”。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三大行动,三大行动的开展要实现常态化,对工作开展不落实、不到位的严格实施“挂牌督办”,对事故多发区域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三是要加强一线监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单位根据一线监管人员的岗位特点和需要,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要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等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

    (六)加强应急管理,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着力完善应急救援机制。重点加强建筑施工、供水、供气、桥梁、市政设施维护、城市防汛防涝等方面的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队伍要做到“定人员、定装备、定任务”。二是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队伍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专业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到位。担负有应急处置任务的单位,要建立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报上级部门备案。2018年4月份以前,市公用局要完成常德市江北城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评审工作。年内,各区县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相应预案,并报市局安监科备案。三是加强应急演练。年内,各单位必须按照应急预案组织1-2次应急演练,演练过程中重点查找指挥程序、处置情况、演练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

    (七)严格落实企业“红黑榜”制度,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

    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红黑榜”制度。依据《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红黑榜”发布制度>的通知》(常建通〔2017〕129号)、《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建筑行业信用信息手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建通〔2017〕162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评价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常建通〔2017〕163号)等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企业及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执行“红黑榜”制度,设立安全生产“警示”制度。

    二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2018年,全面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创省、市安全文化示范和安全生产标杆企业的创建,年内力争有3-5家企业创建成功并授牌表彰,以示范引领建设领域安全发展。

    三是严格执行“问责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2018年,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执行问责,发生亡人事故的单位,年内安全生产评优评先和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发生重特大的事故的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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