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单位: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文件名称: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 | |
制定目的及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及《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18〕244号)等文件精神。 目的: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 |
适用范围和重点内容: 适用范围为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内容是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同时取消纸质保函。 | |
拟稿部门:市住建局招投标办 | |
联系人: 朱一民 | 联系电话:2919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