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8日
文件名称:《常德市城市桥梁检测评估监督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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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城市桥梁管理,2016年11月市政府出台了《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16〕31号),明确了城市桥梁检测评估的工作要求。2017年8月,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湘建城〔2017〕173号),要求严格检测评估,要求依据相关规范严格落实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检测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我市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和监督管理的实施要求,提高桥梁检测评估工作管理水平,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和《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桥梁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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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和重点内容:市武陵区、鼎城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运营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常德市下辖县(市)范围内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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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小峰 |
联系电话:18627635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