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02-04 18:00 来源:常德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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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对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2、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国有工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监管。

3、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牵头组织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

4、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布权限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5、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负责市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负责市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全市房屋、建设工程消防、人防、防震的设计审查验收。

6、根据国家批准的人民防空建设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8、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9、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工程、通信、防化等科研成果。

10、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11、管理人民防空战备专项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2、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服务应急救援。

13、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负责全市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市城区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信息管理。

14、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全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承担市城区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市城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5、组织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村庄、集镇建设管理;指导重点镇、示范镇(村)、中心镇、特色镇、传统村落等品牌村镇的创建和建设;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负责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措施,组织实施由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项目征收具体工作;负责征收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审核征收补偿方案,监督管理征收补偿费用;指导、监督、考核区县(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7、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市城区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18、组织、指导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的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编制并实施全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定。

19、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桥梁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修复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网建设及运行等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热力、节约用水、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0、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21、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企业资质的注册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资格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初审;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22、负责常德诗墙、诗墙公园及市城区防洪闸(四阁)的维护与建设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常德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科室25个,所属事业单位19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一科、城市建设管理二科、勘察设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物业监督管理科、房地产开发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城市水务科、人防指挥通信科、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人防稽查宣教科、人防战备保障科、直属机关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德市城区地下管网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常德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防空工程管理处、常德市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常德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常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常德市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处、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常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常德市建设人才发展指导中心、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常德市城市道路管理处、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事业执法监察大队、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执法监察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常德市诗墙管理处、常德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住建局(人防办)归口管理使用的地下管网信息平台运行维护费、江北城区地下管网跟踪测量、建设系统相关信息平台安全等级保护、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20年市住建局(人防办)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收入预算数3037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374.55万元,占100%(经费拨款29606.27万元,占9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68.28万元,占2%)。 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3964.28万元,增长85%,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3964.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道管处、燃气办、混凝土办、市桥管处、市人防办因职能调整转入本局。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支出预算数3037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2.70万元,占23%;项目支出23431.85万元,占77%。主要包括国防支出1051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77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32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3964.28万元,增长85%,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共增加13964.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道管处、燃气办、混凝土办、市桥管处、市人防办因职能调整转入本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74.55万元,支出包括:国防支出10512.00万元,占34.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90万元,占3.24%;城乡社区支出18772.33万元,占61.81%;住房保障支出108.32万元,占0.3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13964.28万元,增长85%,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共增加13964.28万元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道管处、燃气办、混凝土办、市桥管处、市人防办因职能调整转入本局。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住建局(人防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42.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66.9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175.7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市住建局(人防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31.8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309.59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建设业务费、工程造价定额调查经费、九大员考试专项成本等方面;事业发展专项10350.00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维护、施工图审查费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市住建局(人防办)“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7.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4.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0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7.50万元,下降17%。其减少原因为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住建局(人防办)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0年住建局(人防办)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175.7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97.32万元,增长51%。其增加原因为2019年7月道管处、燃气办、混凝土办、市桥管处、市人防办因职能调整转入本局。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市住建局(人防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47.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1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14.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住建局(人防办)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6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市住建局(人防办)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10.27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22.20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8.57万元。2020年市住建局(人防办)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374.55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31.85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58.74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住建局2020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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