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5-02-19 08:33 来源: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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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市园林局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主管城市绿化工作;会同规划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各类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批及工程联合验收;负责对园林绿化工程的日常巡查监管;负责城区各类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城市园林和城市雕塑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等活动;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对县(市)区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负责承担市财政投入的市城区部分公共绿地建设任务等。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园林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绿化养管经费、古树名木保护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年初预算数 2543.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11.0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32.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 25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43.6 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516.7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5年年初预算数973.15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 1570.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支出城市绿化维护费 1478.45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公共绿化的养护管理等方面;另支出92 万元,主要用于苗木定价预发布、收费征收成本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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