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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建局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89号提案的回复

2011-07-26 16:52 来源: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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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委员并肖江华委员:

  二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城区拆迁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管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二位委员的提案涵盖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有效监管,涵盖了参建五方质量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应当规范,特别是对工程项目实体质量控制措施提出了重点突出、行之有效地确保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的建设性意见。首先非常尊重二位委员对我市安置房民生工程的热切关注,同时也很感谢两位委员对市城区拆迁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管工作的关切和期待。收悉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通过深入调研,做好如下具体工作:

  一、认识充分责任明确

  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湘建建[2010]185号文件精神。我们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一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保障性住房工程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监管责任,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制定了专门监督方案;二是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要建设单位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工程建设的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具有相应资质,严禁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接业务;三是严格过程控制。按照部、省文件精神,加强施工现场结构工程质量控制,强化住宅工程安全使用功能监管,突出整治渗、漏、裂等质量通病。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实行见证取样,强化原材料、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和复检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抓好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加强现场施工设计文件的使用管理;四是强化竣工验收监督。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的规定。验收不合格存在质量隐患的项目,必须整改合格后另行再次组织验收。

  二、建设任务繁重项目质量可控

  自2008年3月25日,我市第一个安置小区戴家岗安置小区拉开序幕,至今先后动工35个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1143413㎡,时间紧,任务重。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下,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严格监管安置房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杜绝了工程结构安全隐患,确保了正常使用功能。如:三闾公寓安置小区、白马湖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文件齐全手续合法(包含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文件、建筑节能验收文件、分户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三、完善了安置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措施

  我们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住宅工程现浇混凝土结构对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的通知》(湘建建[2010]332号文件),从设计控制措施、混凝土配合比控制措施、混凝土现场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现浇混凝土结构检验检测控制措施、现场监理控制措施等五个方面实施重点监管。

  2009年,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控制建筑原材料(钢筋、水泥、管材、商品混凝土)文件,从基本面保证了建筑工程质量,还出台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细则、加强建筑节能和墙体保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加强住宅工程安全使用功能监管等一系列文件,从整体上保证了建筑工程质量。

  四、安置小区工程设施配套及建设标准明确

  常德市公寓楼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常安组[2008]3号文从政策性和技术性层面对安置小区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了明确规定,内容涉及建筑单体设计标准,公寓楼安置小区设计标准,安置小区院内配套设施设计标准及其它标准。

  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已步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保障性住房建设由于涉及民生工程,我们将会列入重中之重,更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确保让广大拆迁安置户住得放心,使用满意。

  二位委员,我市安置房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全体建设者深知责任重大,加强市城区拆迁安置房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管工作还有许多工作要完善,同时需要跨部门、跨行业配合和支持,需要得到委员们的关心和支持,需要得到全社会公众关注的力量。我们坚信通过共同努力,一定会把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建设好。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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