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幸福家园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棚户区改造一直是市政府非常重视的事情,是涉及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的惠民工程。为此,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文浩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欧运崇、副市长宋冬春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城区和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主要实施原则是:以人为本,依法征收补偿;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配套建设。(见常政发〔2011〕3号文)
棚户区改造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德市江北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常德市江北城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现已发布实施。
市直相关部门对棚户区改造工作非常支持。市规划部门从棚户区调查摸底阶段开始,认真组织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等政府部门均明确了专人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主动承担工作责任。
我们还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对省、市相关政策、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家喻户晓,特别是在争取被征收对象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目前,由天源和经泽两个公司负责棚改工作,两个公司专门组织队伍进行了棚改项目调查选点、拟定项目实施计划、开展项目前期策划和方案设计及入户调查与融资等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棚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具体情况我局将及时与您沟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