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住建局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回复

2016-05-30 17:09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徐小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构建完美和谐社区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加强政府引导,让物业管理进一步正规化。将物业服务小区的管理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2011年3月24日实施的《常德市物业管理办法》中已进行了明确,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管理的工作范畴,负责物业管理小区(单位)的治安稳定、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和创建、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加强舆论宣传,密切相关职能部门关系,进一步理顺物业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好坏,与各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参与有很大关系,今年我们还将密切与物价、城管、工商、公安、社区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多方位的管理力度。因为物业小区的管理是一个综合体,需要与多个职能部门的紧密配合形成一整套的综合管理机制,才能为营造完美小区创造好必要条件。

    二、依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在审批新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时,我们严格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把关,在人员、资格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常德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表现记分管理办法》,结合《常德市物业服务企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分别从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服务形象、经营状况、投诉记录等方面进行考核。完善物业企业诚信体系,将企业不良行为记入“物业企业信息系统”,在年度评优、项目招标等方面加以限制,对情节严重者,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停止其承接新的业务。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公示牌”制度,在各服务的住宅小区主入口,对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接收业主监督,我局将会同物价局不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力度。我们的安排,一是对新成立的企业员工一律先培训后准入,做到“上岗前持证,发证时培训”,杜绝无证人员、无培训经历人员进入物业管理行业;二是对已成立的企业员工有计划地开展职业轮训。对目前在岗人员分岗位、分工种聘请专业教师进行培训,将培训情况纳入企业日常考核范畴

    三、增强业主依法维权的意识。业主委员会属于业主自治组织,《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了业委会的权利和义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1月1日施行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也明确规定了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2011年3月,市政府出台的《常德市物业管理办法》对其也有详细的规定。我局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设一直高度重视,今后,我们将联合武陵区物管办每年举办一期业主委员会的培训班,目的就是为了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让业主委员会更好的履职。

    四、严把房屋验收关给物业管理夯实基础。今年,我局将严格执行《常德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常德市房屋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各项物业管理规定,继续要求开发商和业主缴存一定比例的物业保修金(房屋维修资金)到指定帐户,用作房屋保修期内(外)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从而解决物业管理的后顾之忧,保证房屋在使用期内的维护、保养等问题,让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物业服务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搞好物业管理与完美社区建设的融合工作。完美社区建设是市委、市政府近几年着力推进的主要工作之一。细致周到的物业服务也是完美社区建设的必备条件。因此,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就是在为完美社区建设做贡献。我们在极力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与各社区管理工作的衔接,同时也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多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本服务小区的各项管理工作,让我们的完美社区建设内容更加丰富,和谐完美小区环境就会早日实现。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相信有广大政协委员的关注与参与,我市物业管理的水平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6年5月30日

 

    签发人:黄金陵                     联系人:熊健

    联系单位: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7701067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