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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2019-05-21 13:25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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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童婧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城镇扶贫的提案》(245号提案)已收悉。结合我局职能,对提案中关于“居无定所人员”的有关描述,涉及到住房保障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自2008年启动廉租房建设,住房保障政策正式实施。2015年,实施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政策,保障性住房统称公租房。我市市城区的住房保障对象大致分为城镇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等群体。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划分,市住保办负责保障非武陵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等群体,武陵区住保办负责保障武陵区户籍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等群体。

提案中所涉及的“无力购房或翻修、重建住房、同时又不能及时获得公租房的人员”此类城镇贫困人群已纳入武陵区住房保障范围,武陵区住保办将按照政策实施保障,我办也将实时督导,以确保城镇贫困人群的住房需求实现应保尽保。

专此回复。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

                2019年5月21日

 

签发人:刘兴华        联系人:刘胜伟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771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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