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军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开展建设工程保险试点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在我市辖区范围内2020年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逐步推行试点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保险的建议很好,很专业,该建议对于化解工程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作用有积极意义。我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组织了专题研究,现向您汇报如下:
一、我局当前在招投标领域保证保险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情况
2019年11月13日,为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使用电子保函的通知》常建通﹝2019﹞76号,明确在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中使用电子保函,引入银行、保险、担保机构三种金融机构开展投标保函业务,电子保函是指投标人通过计算机网络向担保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发出申请,后者通过网络向招标人开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担保凭证。投标人可自由选择担保机构,通过交易平台申请开立电子保函。
2020年2月19日,我市开出了第一张投标电子保函,在全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也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切实减轻了投标企业负担。截止目前,已开具招标电子保函共28份,承保金融近2000万元。
(二)下步工作计划
1.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提交的方式,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电子保函。
2.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履约保证金的唯一缴纳方式为保函方式。
3.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方式提供。
4.进一步落实政府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强对金融机构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的事中事后业务监管,督促金融机构优质服务,切实保障各方主体的权益。
二、我局当前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开展保险保证的工作计划
1、目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研究相关政策,由省建筑业协会和中国人保财产保险湖南分公司等保险机构联合调研,相关成果方案省厅会下发,我局将积极参与。
2、该保险具有创新性强、风险大、险种复杂的特点,目前我局还不具备相关能力,我局将配合省厅按照方案开展工作。
3、我局将加强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宣贯,营造氛围,为工程质量缺陷保险的顺利推行打好舆论基础。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签发人:刘兴华 联系人:刘胜伟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联系电话:771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