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鸿峰、王峥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建筑施工行业专项检查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正如你们所言,目前施工现场检查形式多:有日常巡查、随机抽查、隐患排查、专项检查等。检查频率高:有的项目一天迎接多次检查,有的一周就有几次检查,让承建企业项目部疲于应付。检查部门多:有省厅季度督查、市季度督查、各部门各科室专项检查等。这既给项目管理人员增加了负担,也为他们疏忽现场质量安全控制埋下隐患。为规范检查形式,减少检查频次,我们将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严格检查立项
1、监督部门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住建部建质[2014]154号)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上级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不再立项,上级部署的检查内容不再作重复检查,防止同一类检查多次发文、同一内容多次专项检查。
2、自选项目均应当按程序办理立项。要切合实实际,对于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以考虑作为立项的重点,对社会反映较大,信访举报较多的领域,可以作为自主立项的重点。
3、重点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列出全年专项整治内容、时段、范围等,全面衡量、综合考虑,制定好年度检查计划,不重复、不搞“车轮战”。
二、整合检查部门和频次
1、对扬尘、文明创建、卫生、广告、车辆等各方面检查,由市住建局建管科进行协调,争取统一检查或组合专门检查组,不作重复检查、不随时进入施工现场。
2、市住建局质安站的检查统一归口管理,由主任办公会审核,站领导同意后方可下发通知,防止政出多门、随意检查现象发生。
3、质量安全检查尽可能合二为一,如月度监督检查、季度考评、验收等。
三、发挥监理企业在日常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一是强化监理季度考评的功能性作用,对监理项目部既是一个检查,更是一次指导,帮助监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职、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监理的主观能动性。将会议精神、现场监管的重点难点等问题,通过监理企业传力给施工企业,并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三是加强对监理企业的信用管理。对履职好的监理企业给予诚信加分等奖励,对履职差的监理企业给予诚信扣分,让监理企业既有权利,又有责任,还要有担当。
四、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常态运行机制
1、建立定期“回头看”机制。每年对各项检查进行清查、疏理,对重复的、无效的、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的检查活动一律停止,还企业一个优化的作业环境。
2、建立“双向联系”机制。每年不少于一次与企业进行座谈、走访企业,宣讲政策要求,并认真听取企业对主管部门的意见及建议,及时理清工作思路,多为企业排忧解难、多为企业出谋划策,双方及时进行沟通,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3、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其它检查尽量整合,检查过程中按“四不两直”要求,减少陪同、减少安排、减少自主环节,为企业减压、减负。
再次感谢你们的建议。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签 发 人:刘兴华 联 系 人:刘胜伟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联系电话:138073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