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1-08-23 17:25 来源:计划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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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对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二)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国有工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监管。

(三)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牵头组织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

(四)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布权限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五)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负责市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负责市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全市房屋、建设工程消防、人防、防震的设计审查验收。

(六)根据国家批准的人民防空建设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八)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九)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工程、通信、防化等科研成果。

(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十一)管理人民防空战备专项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二)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服务应急救援。

(十三)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负责全市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市城区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信息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全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承担市城区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市城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十五)组织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村庄、集镇建设管理;指导重点镇、示范镇(村)、中心镇、特色镇、传统村落等品牌村镇的创建和建设;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负责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措施,组织实施由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项目征收具体工作;负责征收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审核征收补偿方案,监督管理征收补偿费用;指导、监督、考核区县(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市城区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十八)组织、指导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的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编制并实施全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定。

(十九)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桥梁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修复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网建设及运行等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热力、节约用水、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企业资质的注册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资格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初审;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十二)负责常德诗墙、诗墙公园及市城区防洪闸(四阁)的维护与建设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常德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本单位内设科室25个,所属事业单位14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其中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与其合署办公)、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一科、城市建设管理二科、勘察设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城市水务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物业监督管理科、房地产开发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人防指挥通信科、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人防稽查宣教科、人防战备保障科、直属机关党委(加挂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牌子)。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德市城区地下管网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常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常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常德市建设人才发展指导中心、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常德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常德市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常德市城市道路管理处、常德市房地产产权管理处、市住建局(市人防办)房地产执法监察大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政公用事业执法监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处、常德市诗墙管理处、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常德市房地产产权管理处4个独立预算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格以excle形式作为附件上传)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分别为48283.03万元和43917.9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22968.54万元,增长90.73%;支出增加22770.45万元,增长107.67%,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增加征收处、房产执法大队、公用执法大队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07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53.16万元,占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85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91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6.32万元,占15.02%;项目支出37321.63万元,占84.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分别为48265.18万元、43900.0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413.13万元,增长111.20%;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812.68万元,增长108.18%,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增加征收处、房产执法大队、公用执法大队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7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6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0.75万元,减少5.91%,主要是因为工作任务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7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44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52.19万元,占5.98%;节能环保支出(类)689.71万元,占5.48%;城乡社区支出(类)10836.29万元,占86.20%;住房保障支出(类)231.4万元,占1.84%;其他支出29.88万元,占0.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374.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57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从纪委划转派出机构工作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就是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从纪委划转的派出机构工作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779.29万元,支出决算为36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9%,原因是预决算行政单位离退休和事业单位离退休统计口径不一致。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73.65万元,支出决算为38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30%,原因是预决算行政单位离退休和事业单位离退休统计口径不一致。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财政安排资金,预算编制时未做要求。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资金,预算编制时未做要求。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1482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按进度拨付。

13.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8.11万元,支出决算为2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按进度拨付。

14.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0.68万元,支出决算为21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1%,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按进度拨付。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58.45万元,支出决算为81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744.48万元,支出决算为99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落实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支出。

1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97.6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5%,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征收处、房产执法大队、公用执法大队支出。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18.44万元,支出决算为1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135.69万元,支出决算为312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90%,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征收处、房产执法大队、公用执法大队支出。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征收处、房产执法大队、公用执法大队支出。

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34.71万元,支出决算为282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88%,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征收处、房产执法大队、公用执法大队支出。

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9987.89万元,支出决算为20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常德诗墙划出。

2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征收处、房产执法大队、公用执法大队支出。

24. 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980.83万元,支出决算为2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常德诗墙划出。

25.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895.22万元,支出决算101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6%,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征收处、房产执法大队、公用执法大队支出。

26.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29.77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0%,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直接拨付项目资金。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52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2.85%,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征收处、房产执法大队、公用执法大队支出。

2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28.66万元,支出决算为23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98%,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常德诗墙划出。

2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征收处、房产执法大队、公用执法大队支出。

3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上年资金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8.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47.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30.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1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50万元,支出决算为80.98万元,完成预算的92.5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部门无出国工作任务要求;与上年相比减少5.93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部门无出国工作任务要求。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56万元,完成预算的27.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80.46万元,减少84.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4.50万元,支出决算为66.42万元,完成预算的271.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属二级机构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购买新车;与上年相比减少21.30万元,减少24.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56万元,占17.9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42万元,占82.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4个、来宾1626人次,主要是省厅调研、检查,各区县考察学习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27万元,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更新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15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70.5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49.48万元;支出3132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329.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90.3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20.03万元,降低47.76%。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控制,减少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开支会议费16.80万元,用于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全市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会议、全市城市桥梁管理工作会议、全市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座谈会、工改办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操作培训会、主题教育总结及领导班子干部年度考核述职测评会等,参会人数913余人次,内容主要是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听取工作意见和情况汇报、对工作进行推进、总结、表彰以及组织学习和交流讨论。开支培训费2.23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岗位培训,人数24人,内容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培训、全省脱贫攻坚普查师资培训、城建档案馆工作业务培训、全省城建档案验收专题培训、执法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4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28.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7.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93.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6%。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工地巡查车皮卡及小型电动汽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城乡社区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事务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设置

根据常德市编委办核定,常德市住建局内设科室25个,所属事业单位11个,市本级行政编制58人,下级单位编制147人,实际市本级在职人数76人,工勤人员2人,下级单位在职人数133人,实际在职人数合计211人,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机构设置: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研究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与其合署办公)、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一科、城市建设管理二科、勘察设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城市水务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物业监督管理科、房地产开发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人防指挥通信科、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人防稽查宣教科、人防战备保障科、直属机关党委(加挂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牌子)。

决算单位构成: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单位本级以及常德市城区地下管网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常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常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常德市建设人才发展指导中心、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常德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常德市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常德市城市道路管理处11个局属站办。

(二)单位主要职责

常德市住建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对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2.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国有工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监管。

3.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牵头组织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

4.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布权限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5.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负责市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负责市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全市房屋、建设工程消防、人防、防震的设计审查验收。

6.根据国家批准的人民防空建设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8.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9.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工程、通信、防化等科研成果。

10.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11.管理人民防空战备专项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2.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服务应急救援。

13.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负责全市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市城区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信息管理。

14.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全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承担市城区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市城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5.组织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村庄、集镇建设管理;指导重点镇、示范镇(村)、中心镇、特色镇、传统村落等品牌村镇的创建和建设;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负责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措施,组织实施由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项目征收具体工作;负责征收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审核征收补偿方案,监督管理征收补偿费用;指导、监督、考核区县(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7.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市城区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18.组织、指导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的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编制并实施全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定。

19.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桥梁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修复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网建设及运行等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热力、节约用水、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0.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21.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企业资质的注册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资格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初审;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22.负责常德诗墙、诗墙公园及市城区防洪闸(四阁)的维护与建设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常德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部门整体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30,375万元,比上年增减13,964万元,增长8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调整,机构改革预算经费变动等;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30,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6,943万元,比上年增加2,655万元,增长61.9%;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3,432万元,比上年增加11,310万元,增长93.3%。

(二)部门整体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收入实际完成41,333万元,比上年增加17,003万元,增长69.88%。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调整,机构改革合并,本年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9,311万元,比上年13,863万元下降32.8%;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完成32,023万元,比上年10,467万元增长205.9%。本部门整体支出41,011万元,比上年增加18,381万元,增长81.23%;变化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47万元,比上年增加1,946万元,增长114.35%,项目支出37,364万元,比上年增加16,436万元,增长78.53%;人员经费3,188万元,比上年增加1,777万元,增长125.98%,公用经费459万元,比上年增加168万元,增长57.93%。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416,450.67元,比上年增减-1,075,235.14元,下降72.0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完成0元,比上年增减-59,265.98元,下降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出国考察任务,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完成140,992.4元,比上年增减-804,699.22元,下降85.0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275,458.27元,比上年增减-211,269.94元,下降43.4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车,与上年相比减少公务车购置费用。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目标,打造专业住建、质量住建、产业住建、廉洁住建、满意住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动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向前发展。

(二)2020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开展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等专项检查4次以上 ;

2.发放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补贴872户以上;

3.市级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150套以上;

4.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6个,全年污水处理量5085万吨以上,全市年内黑臭水体治理项目14个以上;

5.江北城区地下管网进行跟踪测绘347公里以上,市城区新建排水管检测233.46公里以上,规划竣工测绘面积400万㎡;

6.完成人防工程报建10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5万㎡。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财政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常德市住建局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8月3日完成自评工作,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0年度和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20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5.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五、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是:97.50分。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以“开放强市,产业立市”为统领,以“五争五创”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纵深推进“五个住建”,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市精明增长,推进城市精细管理,创新城市精致建设,扎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严抓物业小区疫情联防联控,力抓城建项目建设,巧抓建筑业和房地产行业复产复工,实现了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1.质量安全监督严格有效。每月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实时发布排查通报,全年共对全市150多个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实施信用信息评价扣分。每季度在全市组织开展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共抽查70个在建工程项目,对现场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较多的15个项目下达执法建议,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及个人下达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18份,要求辖区监督机构具体整改落实。

2.乡镇污水设施提前覆盖。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12月3日,今年9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全市127个建制镇提前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配套管网1199.97公里,全部实现通水试运行。

3.污水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完成长港和邵家垱片区排水综合治理非开挖修复和皇木关污水处理厂、市污水净化中心扩容提质。严格实施新城区雨污分流审查,污水直排口全部消除,市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开展排水专项整治,管网私接、乱接、混接得到有效遏制,市城区污水处理系统效能显著提升,为圆满完成环保销号奠定扎实基础。

4.城镇棚改总量全省第一。2020年,全市棚改计划完成13778户,实际开工46个项目、14255户,开工率103.46%,累计完成投资39.77亿元,总量位居全省第一,出色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公租房开工建设4834套,租赁补贴发放16533户;全市老旧小区改造260个(计划任务数为180个),户数27403户,栋数1647栋。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工改造260个小区,完成率144%,超额完成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5.农村危改超额完成任务。严格落实“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20年共实际改造完成5994户,包括2019年存量任务2178户,2020年因自然灾害因素导致房屋受损等新增2944户,远超年度省定任务872户。

6.坚持精细管理,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增强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切实加强管网维护管理,确保管网畅通,提高排水能力;强化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建立城区井盖管理五方联盟,加强现场巡查和问题即时整改,市长热线群众投诉道路问题相比去年同期下降85.4%,城市道路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加强桥梁建设管理监管维护,推进桥梁巡查监管、养护维修、检测评估、桥梁前期介入监督、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完善城市桥梁养护管理体系,共接收管养桥梁119座,桥梁整体技术状况等级较好,所有桥梁附属设施完好。

7.坚持提质增效,提升人防管理水平。强化人防综合防护体系建设。加大人防工程建设力度。2020年,全市完成人防工程报建24.9万平方米,超过10万平方米的指标要求14.9万平方米,超指标率149%;竣工验收人防工程9.4万平方米,超过5万平方米的指标要求4.4万平方米,超指标率88%;市本级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6100万元,超过5000万元的指标要求1100万元,超指标率22%。全市共审批人防报建项目461个,无一例违法违规审批。开展市带县通信指挥系统跨区域演练拉练,完成人防“准军事化”训练,在实战中强兵。

8.县乡黑臭水体治理情况。2020年我市需完成县级以上黑臭水体整治任务14个,其中鼎城区2个、汉寿县3个、桃源县2个、石门县2个、安乡县1个、津市3个、西湖1个,具体为:鼎城区永兴河、杨家港河,安乡县春风巷,汉寿县大西湖排水明渠、南郊明渠、一中后池塘,津市二办城中村、澹津公园、东城吉安驾校水塘,石门县西溶沟、体育渠,西湖东湖黑臭水体(第二期)、桃源县胡家潭内河、新桥港。目前,14个项目已全部竣工。

9.履行落实省绩效评估指标任务情况。根据2020年7月7日下发的常绩发〔2020〕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全市住建人防工作实际,对本年度落实省绩效评估任务责任作了分解,下发了常建通〔2020〕63号文件,共三项任务:一是农民工工资信访维稳工作,由我局信访科牵头负责。目前总体情况稳定,未接到农民工工资投诉,经与市人社部门对接,暂无扣分。二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工作,由我局勘察设计科牵头负责。具体数据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统计得出,与市统计局进行沟通,市统计局回复:第七次人口普查正在进行中,目前暂无法提供具体数据。勘察设计科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科室,正协同各配合单位着手建立促进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共同落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定增长的工作举措。三是全面小康决胜年“六覆盖”(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由我局村镇科负责。2020年度指标任务872户目前已全部完成,总体进度100%,我市整体任务完成质量、工作宣传情况都排在全省前列。

10.党建水平上台阶。局党组坚持把党建工作顶在一切业务工作的前面,以党建工作带动住建工作,带头创先创优。一是三个延伸创新党建活动。领导班子带头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党建工作从局机关、局属单位向“两新”社会组织全面延伸;带头开展“致敬英雄”诗词朗诵大会等大型党建活动,组织方式由单一活动向组合联动横向延伸;带头指导在急难险重任务的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攻坚克难、在建设工地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党建地点由办公室、会议室向一线工地现场延伸。二是五个住建打造优秀队伍。从新一届的领导班子就职到位起,就围绕专业住建、质量住建、产业住建、廉洁住建、满意住建建设,着力打造专业素质过硬、质量管控到位、推动发展有力、作风纪律严明、服务优质高效的住建人防干部队伍。三是五争五创建设模范机关。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提出以忠诚、改革、实干、为民、守正为核心,全力争创模范、高效、有为、满意、廉洁机关,不甘人后、争创一流的意识在党员干部队伍中深深扎根。四是勇于担当树立正面形象。扎实推进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理时限最低压缩到40天,位居全省前列;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国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取得好成绩;建立城区井盖管理五方联盟,加强现场巡查和问题即时整改,市长热线群众投诉相比去年同期下降85.4%;党员冲在一线,党旗插在一线,经过10小时艰苦奋战,成功处置2020年7月15日建设桥机埠特大翻砂管涌险情;领导班子靠前指挥,党员冲锋在前,15天建成190个床位的常德“小汤山”医院,提前3天完成建设任务,创造了工程施工的常德速度。五是攻坚克难创造一流业绩。在疫情防控工作上闻令而动,守住物业小区桥头堡,被国家住建部评为全国住建系统抗疫先进集体。在住建行业复产复工工作上,迅速出台扶持政策实招支持受影响的企业和项目,举办亿元优惠补贴购房季活动,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在全市文明委全会上,作精神文明建设典型发言。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2020年住建局预算编制数205人,在职人员实际数211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2.92%,其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造成。

2.绩效目标申报与预算编制数据不一致,预算收支与预算执行也存在差异,其原因是未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申报与预算编制不同步

八、有关建议

1.向上级汇报争取解决人员编制问题。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尽量做到绩效目标申报与预算编制同步进行。

 

常德市住建局

2021年8月18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自评

得分

投   入

目标
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

5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②符合部门职责,得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3分。

5

绩效指标明确性

7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2分。

5

预算
配置

在职人员控制率

3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扣掉编制部门和劳动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1.5

“三公经费”变动率

5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5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重点支出安排率

5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

80%(含)-90%,得4分;

70%(含)-80%,得3分;

60%(含)-70%,得2分;

<60%,得0分。

5

过   程

预算
执行

预算完成率

4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100%。

预算完成率≥95%,得4分;

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4

预算调整率

2

预算调整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本年追加预算: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调整率≤5%,得2分;

5%-10%(含),得1.5分;

10%-15%(含),得1分;

15%-20%(含),得0.5分;

>20%,得0分。

1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2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2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2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20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2

公用经费控制率

2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2

“三公经费”控制率

2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2

政府采购执行率

2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2

预算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2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①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得1分。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2

资产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1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1

资产管理安全性

1

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①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0.5分;

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得0.5分;

1

固定资产利用率

1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1分;

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1

产   出

职责
履行

个性化指标

17

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等方面设置

 

7

重点工作办结率

5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5

效   果

履职
效益

经济效益

5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5

社会效益

5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5

生态效益

5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5

行政效能

5

政府对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计0分。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

≥90%,得5分;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5

合计

 

100

 

 

97.5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常德市住建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0年实际

在职人数

控制率

205 

 211

102.92% 

经费控制情况

2019年决算数

2020年预算数

2020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111.21 

87.50 

41.65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29.00 

24.50 

27.55 

 其中:公车购置

 

 

 

       公车运行维护

29.00 

24.50

27.55 

   2.出国经费

5.93 

10.00 

0 

   3.公务接待

76.28

53.00

14.10 

项目支出

14063.15 

23431.85 

37364.11 

    1.业务工作专项

14063.15 

23431.85 

37364.11 

    2.运行维护专项

 

 

 

……

 

 

 

公用经费

215.09 

366.62 

459.28 

1.办公经费

16.09 

 

30.37 

2.水电费

 

 

22.02 

    3.差旅费

2.00

 

17.54

4.会议费

5.00 

 

4.70 

    5.培训费

5.01

 

 

    6.邮电费

2.00

 

4.65

7.福利费

24.08

 

79.92

    8.物业管理费

82.01

 

85.96

    9.劳务费

3.59

 

4.28

    10.租赁费

5.00

 

 

    11.工会经费

10.33

 

53.40

    12.其他交通费

46.81

 

94.42

    13.印刷费

13.17

 

2.88

    14.咨询费

 

 

6.30

 15.维修(护)费

 

 

19.96

    16.其他商品服务

 

 

23.25


 


政府采购金额

——

3247.88 

4447.39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0年完工项目)

批复

规模
(㎡)

实际规模(㎡)

规模

控制率

预算

投资

(万元)

实际

投资

(万元)

投资

概算

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制定了财务支出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支出管理制度、差旅费实施细则、公务出差审批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公务车管理制度等。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 住建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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