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标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二、相关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21〕6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规范。
三、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征收补偿价值评估,适用本技术准则。
四、具体内容
住宅用房价值评估;商业用房价值评估;办公用房价值评估;仓储、工业生产用房价值评估;架空层(杂物间)价值评估;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价值评估;苗木移栽费评估;非住宅搬迁费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成本法评估。常德市城区房屋建设成本价格表;房屋经济耐用年限及残值率标准;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补偿价格表;装修档次及划分标准;苗木移栽补偿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