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标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强化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管理,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利益。
二、相关依据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19号)等要求,制定《国有资金投资建设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备查工作的通知》。
三、适用范围
凡常德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招标人必须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备查手续。除此之外的建设工程如设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并进行公开招投标的,也应办理备查手续。
四、具体内容
招标人根据国家标准规范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准备备查清单资料报备查机构办理备查手续。备查机构加强对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行为和备查情况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