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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回复

2022-05-20 17:07 来源: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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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超银等4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自建房经营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们指出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5个方面的问题及5条对策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下步我们将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吸纳,不断强化我市农村自建房的经营安全监管工作。

一、农村住房建设及安全监管职能分工

《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者有关部门委托实施村民住房建设的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和乡村风貌等监督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主管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的规划、农用地转用和不动产登记等监督管理工作。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明确了农村房屋安全监管的行业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基层政府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责令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文化旅游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落实农村房屋安全监管职责;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二、农村住房建设及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0年12月以来,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统一部署,我市全面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今年4月底,已基本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农村房屋87万余栋,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4324栋全部进行了鉴定复核,对3690栋鉴定为C、D级隐患房屋制定了年度整治计划(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目前已完成整治2312栋,整治率62.65%,其中35栋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完成整治。“4·29”长沙望城区发生自建房倒塌事故后,市政府第一时间在全市部署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前正在紧锣密鼓推进。

二是积极推进了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服务。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常德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常德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为我市全面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基本遵循。同时,指导各区县市积极开展了送图下乡、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关于农房建设与使用的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

三是加大了农村自建房安全生产监管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点针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和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市场产品质量问题加大了查处和打击力度,通过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途径,摸排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加大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一定程度上有效惩戒了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防止了劣质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流向农村市场。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由市安委办负责,将农村自建房经营安全监管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列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的工作任务,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推动联合监管。由市安委办牵头协调,督促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完善联合监管制度机制,加大联合审批、执法与惩戒力度,不断消除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的死角和盲区。

三是完善监管方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农村房屋建筑调查系统数据比对分析与修正,推广应用湖南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广泛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打通数据链路实现信息共享,强化农村新建和既有农房的全面管理。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五进”、送图下乡、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等活动为抓手,制作短视频、动画等,运用电视广播、“村村响”、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媒介,加大对房屋建筑安全的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增强农村自建房经营安全的防范意识和技术能力。

五是落实相关保障。督促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乡镇配备必要的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监管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建立健全村级农房和村庄建设协管员制度,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切实满足基层工作需求。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签 发 人:彭家明           联 系 人:刘胜伟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联系电话:771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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