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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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规范我市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切实消除二次供水安全隐患,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遏制城市供水事故发生。

一、相关依据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管理的通知》《常德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适用范围

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度假区范围内(以下统称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公共建筑二次供水设施。其他区县可参照执行。

三、重要内容

施工图审查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市区二次供水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与建筑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步上传至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严格审查。建设单位将审查合格后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方案报市住建局备案并及时抄送供水企业后方可实施建设。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及规范组织验收,市住建局、供水企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按照《标准》新建、改造的市区二次供水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本文件下发前市区的既有二次供水设施,现有经营管理单位应移交给供水企业或其指定单位运行、维护和管理,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开展相关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