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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72号提案的回复

2023-05-29 16:23 来源: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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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B类

曹昌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作经营性场所农村自建房防范火灾风险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全市自建房整治基本情况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取得了“底数拉网摸排、技术支撑指导、全员宣传发动、严肃督查问责”4个覆盖的工作成效,累计排查居民自建房130余万栋。市消防救援部门按照“四性”职责务分工,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力度,全力推进全市自建房消防安全性整治工作,有效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

(一)着力“学宣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防范和隐患整治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先后多次研究部署,主要领导亲自带队8次开展督导检查,对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印发《全市改作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综合治理六项举措》,明确消防安全性整治措施。市消安委督促各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实体化运作,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全国全省会议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3月16日,召开了全市城市工作暨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振宇出席并对自建房消防隐患整治提出了确切要求,会议印发了《2023年常德市居民安全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要点》。5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振宇主持召开全市保交楼暨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调度居民自建房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要求注重精准施策,常态长效“抓排查、抓处置、抓管理”,全力推动自建房安全整治落实落地。

(二)着力“回头看”。按照对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情况“回头看”要求精神,对全市自建房安全管理开展“回头看”,重点查专项整治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查居民自建房1377721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49025栋。五类重点区域经营性居民自建房9585栋。组织区县市对省专班反馈的2800余条鉴定信息逻辑问题进行了补录完善,按照比例组织了市级抽查复核。消防救援部门在指导摸排整治过程中,共责令当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4834处,责令限期整改6358处,拆除存有消防安全隐患的自建房405栋,推广安装火灾自动预警3096个,有效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排查出的自建房消防隐患交办各乡镇、街道14083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已完成整改253栋。

(三)着力“强整治”。我市以“四性”问题整治为重点,全力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防安全整治方面,得力于消防支队的密切配合,由支队牵头对全市13处连片区域和24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实施挂牌督办,成立14支自建房消防安全性整治工作帮扶小组,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分赴各乡镇街道帮扶指导基层力量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着力“督促评”。在前期督导销号的基础上,3月23日-24日,组织“四性”牵头工作部门对省级挂牌督办的14个问题进行了督导销号“回头看”,截至目前,14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治。同时,将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绩效评估、安全生产和真抓实干等考核内容,强力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市自建房工作专班每月定期通报自建房整治工作情况,发放交办函14份,交办函4份。市消防救援部门结合《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实施,推动全市164个乡镇街道签订消防委托执法协议,签订完成率97%,办理消防行政处罚39起,执法触角不断延伸。对复核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坚持铁腕执法、重锤出击,共对116个场所进行严肃查处,其中立案处罚62家,临时查封26处,责令三停76家,专项整治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同时通过采取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消防专业人员共24人,开展消防安全实地复核工作3682次。

(五)着力“考培训”。持续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送教下乡”活动,重点对《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进行学习,目前已在鼎城、桃源、安乡、津市等县市区开展8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活动,为1339名乡村建设工匠集中“充电”,进一步提高了乡村建设工匠安全生产和专业技能水平。针对消防问题整改,市消防救援部门制作自建房消防安全性整治培训课件和警示片以及指引手册,组织各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排查人员开展市级专题培训5次、县市区集中业务培训90次。全市15支宣传服务队以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城中村等为重点,采取进村入户、上门宣传等形式,对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开展警示教育。依托“村村响”广播、微信、抖音、短信等平台,密集向广大群众推送消防常识、火灾案例信息。全市累计开展集中业务培训60场次,宣传5000余次,培训人员8万余人,发放消防宣传资料15万余份,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水平全面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特别是《湖南省居民自建房若干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实施后,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已逐渐转向常态化,但随着时间推移,一批时间建成较长、没有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建设的居民出现隐患问题的概率逐渐增加。根据当前的排查情况,不少自建房使用或经营年代久远,或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给自建房消防安全性整治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特别是2022年之前,自建房改建监管体系不健全,造成了大量的、区域性的火灾隐患,亟需消防救援、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等方面协同发力,进一步完善审批和监管机制,抓好源头管控。

三、下步的工作

下一步,市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协同推进“四性”问题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动消防隐患问题整改,理顺新建(改建、扩建)和转作经营的居民自建房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防范长效机制。

1.加强《若干规定》及其《实施意见》的宣贯。一是加强行业培训。我局及市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在抓好本系统宣贯工作的同时,将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纳入局系统干部培训和各级乡村工匠考核培训的内容。二是积极配合执法。动员市县住建部门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全部乡镇街道自建房消防委托执法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全面推行乡镇委托执法工作。三是强化日常宣传。发动各行业部门及基层网格等力量持续开展“敲门行动”,利用警示片、图文指引手册、微型抖音讲解视频,开展消防宣传培训,逐步规范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2.切实配合推动消防安全性隐患整治销号。我局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对县级住建部门指导督促,按照立行立改、动态销号清零的原则,聚焦五类重点区域,从拉网排查、分类整治等方面整体发力,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库中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销号,切实做到隐患排查“三个准”、分类整治全到位。

3.有效整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积极配合应急部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战,各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配合”的联调联战工作机制, 成立联调联战指挥部。按照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六有”要求,整合消防、民兵、森林防火、防汛等力量,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延伸至各村(社区)建立应急小分队。 

4.强化责任落实提升长效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及其《实施意见》明确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过程监管,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从严管控三种经营业态以上和从事人员密集型经营活动的经营性自建房。一是加强属地责任。加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调联动机制,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督促房屋所有人落实消防整改责任,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由乡镇(街道)督促整改,根据火灾隐患的程度分级牵头整改。二是强化部门监管。继续督促行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落实消防问题整改,我局将积极落实涉及建筑结构等方面隐患整治指导任务,加强鉴定机构管理,规范房屋安全鉴定行为,对于新建“限额”以上自建房,纳入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开展新建居民自建房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限额”以下的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和验收指导。同时,发挥专班统筹作用,积极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在规范居民自建房用作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监管,配合消防部门指导经营性自建房督促落实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等规定,做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救援工作。三是加强执法监管。认真落实住建领域自建房监管执法,积极协调落实自然资源、农村农村、城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监管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办理,认真梳理前期摸排的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情况,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挂牌督办,推动各级各部门合力攻坚、整改隐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9日 

 

签 发 人:彭家明      联 系 人:刘杰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1354978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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