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武陵区公寓楼安置小区后续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期,我局先后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市江北城区公寓楼安置工作情况汇报》《关于解决武陵区公寓楼安置小区遗留问题的请示意见回复》,详细汇报了公寓楼安置工作情况并提出了后期工作建议。
一、关于物管费和维修经费缺口问题。对于1780.48万元维修及物管费承担部门的问题,产生此项费用的原因是2019年前公寓楼未缴纳维修资金,小区维修费用没有来源。建议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质保期外的按程序申报,相关部门评审把关。对于179万上市交易前维修费用问题,鉴于此项费用主要用于公寓楼资产处置前的项目维修,且原定从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中提取300万元用于小区公共部分维修,存在严重政策障碍,建议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此项资金由“两投”公司从公寓楼销售资金中提取1%予以解决。对于物管费缺口问题,为保持政策延续性,保障安置对象基本权益,建议延长补贴过渡期,对于入住未满5年的安置对象,享受物业补贴至5年期满。
二、关于配套设施及地下车位处置问题。目前“两投”公司已累计为安置对象缴纳维修资金3798万元,建议由小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牵头,按程序申请维修资金用于绿地、门禁、监控等公共设施的维修。关于地下车位处置问题,前期已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市江北城区公寓楼车位处置问题的请示》,打破定价方式,由“两投”公司灵活定价,自主销售。对存在市场购买需求的,要求“两投”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制定销售方案,抓紧推出销售,回笼建设资金。对暂无市场购买需求的,由公寓楼小区所在区安置办与“两投”公司积极协调,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主动配合,采取有偿租赁或是无偿使用的临时处置方案,让利于民,满足业主车位需求。
三、关于安全运转问题。在市政府未明确职能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前,建议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对存在房屋出租乱象问题由街道、社区牵头,全面摸底清查,联合执法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四、关于推行物管社会化改革问题。建议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小区物业管理采取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区(管委会)负责。一方面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公寓楼小区业主自觉上交物业管理费,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另一方面由小区所在街道社区牵头,鼓励各公寓楼安置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明确小区治理方式,积极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
专此回复。
2024年5月21日
签 发 人:彭家明 联 系 人:崔水龙
联系单位: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3973664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