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利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审批流程
目前我市执行的是由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改办”)印发的《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第四版)》,《指南》明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以下简称“建审许可”),适用范围为“重要国家机关、军事设施、国防军工单位和其他重要涉密单位周边安全控制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部分地方法规规章中明确的国际机场、出入境口岸、火车站、重要邮(快)件处理场所、电信枢纽场所,以及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投资、居住、使用的宾馆、旅馆、酒店和写字楼等建设项目”,该事项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并在竣工验收阶段实行联合验收。
各审批阶段,申请单位可自行选择“一次征询”服务,获取该阶段需办理的事项、对应办理部门以及申报材料。选择“一次征询”服务的,申请单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填报申请表单有关信息后,点击“一次征询”,“工程审批系统”自动将申请表单推送项目属地审批有关部门进行征询,被征询部门于2个工作日内明确该项目该阶段需要办理的申请事项、对应办理部门以及申报材料清单。经查询“工程审批系统”,2023年全市共反馈一次征询227件次。
建设单位在申请表单上勾选需要办理的事项,并通过“工程审批系统”上传申报材料。提交申请后,“工程审批系统”自动通知各相关审批部门。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受理条件的,各相关审批部门应于规定时限内办结。
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项目已完工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竣工验收条件后,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提交验收资料并向牵头部门申请竣工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将验收资料推送至自然资源、人防、消防、城建档案、气象、国安等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向牵头部门反馈资料审核意见。资料符合要求的,反馈资料审核合格的意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反馈资料审核不合格的意见,并注明不合格理由;按相关规定,本部门不需进行专项验收的,相应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出具不需进行专项验收的意见。经查询“工程审批系统”,2023年全市办理联合验收项目数共413个。
二、关于征询数量
根据省工改办关于配置“工程审批系统”账号的相关安排,《指南》中所有事项,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市(管理区)及园区相关部门均有对应账号,负责办理本区域内相应事项的一次征询、受理、审批、转办等业务。建设单位发起征询时,系统会根据其项目级别(市级、县级等),自动将征询分发至对应的审批部门,仅有项目级别为“市级”的建设项目,其发起的征询才会被推送至市国安局。
三、关于信息推送
目前,“工程审批系统”内所有事项(包括一次征询服务),均由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申报,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申报相应审批事项后,才能在“工程审批系统”内查看本次申报涉及本部门审批事项的相关内容及材料,各审批部门在系统内无法互相推送项目信息,但可在“工程审批系统”的项目库内查询所有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进度及各事项办理状态。
因“工程审批系统”承办单位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我局将持续向省工改办汇报,积极反馈“工程审批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各部门对于“工程审批系统”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程审批系统”持续优化,更加易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特别是工程审批事项建设的关心及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城市建设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9日
签 发 人:彭家明 联 系 人:田迪
联系单位: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807565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