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回复

2024-05-11 16:56 来源:政策法规科
阅读次数:
字号:【

王小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印发了《常德市住建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常建通〔2020〕45 号),将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纳入了住建行业信用信息管理。2022年,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和切实做好物业管理信用信息规范录入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按照《常德市住建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填报其相关信息,对物业服务企业填报的物业项目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截至目前,全市涉及物业服务经营的大部分企业已纳入市级信用管理范畴,建立了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目前,根据省住建厅工作安排,即将颁布实施《湖南省物业管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全省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将运用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故市级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运用暂时处于暂停状态。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开展物业企业信用提升专项行动。一是信用信息管理“全覆盖”。经请示省住建厅,自5月起我局将继续启用市级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将常德市涉及物业服务经营的企业纳入信用管理范畴,建立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待《湖南省物业管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后,将市级信用信息数据与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数据无缝对接。二是信用记录“常态化”。实行动态化信用记入管理,将未及时提报信息、擅自撤离项目、重大上访事件、新闻媒体曝光,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录入,逐渐对企业、项目和企业项目经理实行“并联式”管理。三是信用应用“核心化”。将企业和项目经理信息与业主选聘、前期物业招投标、行业从业、评先评优以及优惠政策支持等奖惩机制有效挂接,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或个人进行限制。

2.开展智慧物业平台搭建专项行动。以行业数字化转型为契机,乘势推动智慧物业建设发展,搭建市级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物业领域一网统管,实现物业服务过程可追溯、服务行为可监管、服务质量可评价,解决群众关切的物业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业主投诉难、业主表决难等问题。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1日


签 发 人:彭家明  联 系 人:刘胜伟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13807368801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