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兵等2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电梯维修保险试点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使用改革试点成果的通知》,株洲市以电梯维修保险为突破口,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使用维修资金增值收益购买电梯保险的创新实践,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电梯维保监管和维修实效的问题,形成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株洲模式”。我局已多次组织前往株洲市学习维修资金使用的先进经验,并密切关注《湖南省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待相关政策文件发布后,我局将积极探索和建立将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用于购买房屋质量保险的制度,以形成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1日
签 发 人:彭家明 联 系 人:刘胜伟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1380736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