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刘杰
联系电话:0736-7719759
职能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重点民生实事和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后勤服务、接待工作;指导城市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工作。
(二)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机构负责人:张玻
联系电话:0736-7277097
职能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联合工会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机构负责人:曹曦予
联系电话:0736-7717009
职能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工程资金的分配与调度。
(四)政策法规科(研究室)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邬同林
研究室负责人:卢华
联系电话:0736-7719582
职能职责: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文字综合、信息报送、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制度和政策文件。
(五)信访科
机构负责人:黄山祥
联系电话:0736-7710197
职能职责: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市长热线和网上诉求,做好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提供信访信息;负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牵头组织调处市本级拖欠建筑工人工资事件。
(六)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胡峰
联系电话:0736-7255407
职能职责: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管理工作。
(七)建筑业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杨杰
联系电话:0736-7718620
职能职责:拟订全市建筑业管理(含质量安全)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按规定权限管理建筑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市场外拓、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全市建筑业统计;牵头组织开展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筑业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和管理;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混凝土管理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张晓龙
联系电话:0736-7723910
职能职责: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村镇建设统计。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农村危房改造、乡村建设工匠培育和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市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相关政策。指导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运营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和村镇建设领域试点。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报批以及保护监督具体工作。
(九)城市建设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何铨
联系电话:0736-7701067
职能职责:统筹协调市本级城建项目建设;拟订市本级城建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市政工程项目移交和城建项目变更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市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统筹上报市本级及县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担任建设业主的城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 PPP 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燃气热力和桥梁管理工作。
(十)工程验收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粟忠仁
联系电话:0736-7123526
职能职责:拟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消防、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十一)勘察设计科
机构负责人:刘首岐
联系电话:0736-7718367
职能职责:指导与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审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负责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活动;配合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建设、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设计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报批和历史建筑的审核以及保护监督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全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及活化利用工作。
(十二)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机构负责人:严凡
联系电话:0736-7718387
职能职责: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作的归口管理,拟订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管理制度和发展计划,负责行业科技成果管理和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实施建设技术标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负责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
(十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裴翔
联系电话:0736-7722221
职能职责:牵头组织调度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审核发放、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教育管理;组织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本系统防汛抗旱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
(十四)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欧阳章勇
联系电话:0736-7123510
职能职责: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参与消防工程验收、备案;负责消防工程初查检验等日常监督管理。
(十五)城市更新和住房保障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王辉
联系电话:0736-7712597
职能职责:拟订全市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统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整体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分配;争取上级补助和奖励资金,监督管理市城区保障性住房资金分配与使用。
(十六)房屋安全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谈应进
联系电话:0736-7123515
职能职责:拟订全市房屋结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房屋结构安全情况抽查工作。指导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物业监管科
机构负责人:周湘汶
联系电话:0736-7718652
职能职责:拟订全市物业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批物业企业前期物业管理事项;指导监督全市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指导区县(市)物业管理工作。
(十八)房地产监管科
机构负责人:谢帅
联系电话:0736-7896991
职能职责: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年检年审;负责市城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销售价格申报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负责房屋信息采集和公布;负责房地产开发领域统计分析。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牵头组织房地产市场管理和发展研究;负责处理市城区房改遗留问题;承担房地产咨询、经纪、评估、测绘等中介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管;组织、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九)城市水务科
机构负责人:吴荣衡
联系电话:0736-7123530
职能职责:拟订全市海绵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措施和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海绵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及防涝建设项目设计审核和施工验收;拟订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导全市给排水、节约用水、二次供水工作;参与全市水系综合治理工作。
(二十)直属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
机构负责人:李瑾
联系电话:0736-7712069
职能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