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项目管理,运用湖南省物业管理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完备物业信用信息数据,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的监管,提高物业管理监管工作效率,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建物业物业管理区域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将物业管理区域资料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一)区域备案所需资料
1.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请表;
2.相关土地证明文件和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收复印件);
3.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收总平面图、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公共活动用房所在楼层平面图等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建设单位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向区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物业管理区域备案;
2.备案。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申请,审核资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函》完成备案;
3.录入。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完成后,区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备案信息录入省平台。
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一)备案范围
所有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物业服务项目,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和后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预售之前通过招标等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通过承接查验备案一并完成。
后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受全体业主(业主大会)委托代表全体业主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向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时间
1.后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备案;
2.变更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备案单位申请信息变更备案。
(三)后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所需资料
1.常德市后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表;
2.物业服务合同;
3.业主表决结果或决议(业主大会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表决或决议,收复印件);
4.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及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物业服务企业向区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2.备案。主管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审核资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常德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函》完成备案;
3.录入。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完成后,区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备案信息录入省平台。
三、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一)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房屋交付使用15日前完成承接查验,并按《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报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后期物业承接查验档案移交。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及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承接查验档案,未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承接查验档案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无业主委员会的移交给社区代管。
(三)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完成后,区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备案信息录入省平台。
四、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监管,认真按照职责要求,抓好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违规承接物业服务项目的,或提交的材料不齐全以及材料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办理,并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依法执行各项备案制度,未依法履行备案职责的,各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报送备案,逾期不报送备案的,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并计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附件:1.常德市新建物业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请表
2.常德市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函
3.常德市后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
4.常德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函
5.常德市前期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备案申请表
6.常德市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函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
常德市新建物业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请表
物业管理区域名称 | 所在区县市 | |||
所在街道(乡镇) | 所在社区(村) | |||
详细地址 | 物业类型 | |||
申请单位名称 | ||||
法人及联系电话 | ||||
联系人及电话 | ||||
物业区域四至 | 东至 | |||
西至 | ||||
南至 | ||||
北至 | ||||
物业管理用房 | 具体位置: | |||
建筑面积: | ||||
业主公共活动用房 | 具体位置: | |||
建筑面积: | ||||
房屋建筑面积 住宅套数及类型 | 总建筑面积 ㎡ 住宅总套数 套 其中:住宅 ㎡,商业 ㎡,其他 ㎡ | |||
申请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附件2
常德市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函
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你单位提交的关于 (项目名称)的备案材料收悉,现同意给予备案,备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
二、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该物业管理区域位于 区县市 街道(乡镇) 社区(村),物业类型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住宅总套数 套,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业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后,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和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现状。
备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3
常德市后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开发建设单位 | 物业类型 | |||||||||||
业主总数 | 住宅业主数 | 非住宅数业主数 | ||||||||||
建筑面积 | 建筑总面积 万㎡,其中住宅 万㎡,非住宅 ㎡。 | |||||||||||
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 ||||||||||||
业主公共活动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 ||||||||||||
地下车位 | 个 | 地面车位 | 个 | 电梯 | 部 | |||||||
业委会届数及任期 | 业委会主任及联系电话 | |||||||||||
其他业委会成员名单 | ||||||||||||
原物业企业名称 | 原物业企业联系电话 | |||||||||||
本次新选聘物业企业名称 | 新选聘企业联系电话 | |||||||||||
选聘方式 | □招标 □协议 □其他 | |||||||||||
合同服务期限 开始日期 | 合同服务期限结束日期 | |||||||||||
项目经理 | 联系电话 | |||||||||||
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 本项目共配备有人员 名,详情如下: 项目经理姓名 ,联系电话 ,其他负责人员 名; 工程技术人员 名;客服人员 名;秩序维护人员 名;保洁人员 名;其他人员 名。 | |||||||||||
收费标准 | 服务标准(住宅) | |||||||||||
新选聘的物业企业与原物业企业或业委会交接情况 | 应当移交资料和财物清单 | 1.物业承接查验资料; 2.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物业及设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改造、更新的有关资料和物业服务档案; 3.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4.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及相关账册、票据; 5.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移交的其他资料和财物。 | ||||||||||
是否已按上述程序移交完应当移交的所有资料和财物 |
□是,已完成。 □否,以下资料未移交或存在设施设备故障等问题: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
移交方代表(□物业企业 □业委会)签章: | ||||||||||||
接收方代表(□物业企业 □业委会)签章: | ||||||||||||
申请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常德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函
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你单位提交的关于 (项目名称)的备案材料收悉,现同意给予备案,备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委托单位:
三、物业企业:
四、项目地址:
五、总建筑面积:
六、合同期限:
特此函告。
备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常德市前期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备案申请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
开发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物业企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备案时间 | 首期交付时间 | |||||
交付15日前按下列程序完成承接查验 | 1.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2.移交有关图纸资料; 3.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4.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 5.确认现场查验结果; 6.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7.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 |||||
应当具备的移交条件 |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水、电已纳入城市管网,安装了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并对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住宅用户配置了独立的水、电计量装置; 3.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了住宅室内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按照规划要求安装了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 4.光纤、有线电视传输通信线路及电话、宽带和有线电视端口敷设到户,地下通信管道敷设到位且与城市公用通信管道相衔接,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 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公共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6.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了教育、邮政、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环境卫生等设施以及社区管理用房建设; 7.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了小区道路建设,并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相连; 8.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了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配置; 9.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标志标识完整、清晰; 10.法律、法规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主要依据文件 |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临时管理规约;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规划设计方案; 5.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资料; 6.建设工程质量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 |||||
应当移交资料清单 |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 |||||
是否已按上述程序移交完应当移交的所有资料并现场确认 |
□是,已完成。 □否,以下资料未移交或存在设施设备故障等问题: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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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物业企业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案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常德市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函
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你单位提交的关于 (项目名称)的备案材料收悉,现同意给予备案,备案主要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开发的 (项目名称)坐落于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该项目由 (物业企业名称)进行服务 ,双方已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要求已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特此函告。
备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