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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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标:

为加强既有住宅适老设施改造工作,完善全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

二、相关依据: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湘建房〔2018〕159号)《湖南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湘政办发〔2021〕32)号。

三、适用范围:

本市市区范围内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增设电梯部分须在既有住宅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

四、具体内容:

《办法》一是简化了办理手续。减少了部门审批环节,压缩了审批备案时限。加装电梯报建推行“一站式”专窗、专人办理,由住建牵头一窗受理和办结,申报资料在住建、自然资源和市场监督部门内部流转、实行并联办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全面节省了办理时间,极大提高了办理效率。报建和验收只需在住建、自然资源和市场监管三个部门备案,三部门专人专章受理。二是创新加装模式。鼓励国有企业采用代建制的方式整体运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社会资本探索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方式和途径。三是落实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给予每台10万元的补助。协调公积金管理部门,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费用分摊;加装电梯后增加的公共建筑面积,计入房屋公摊面积,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信、电力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管线迁移、电力扩容等优惠政策。四是强化后期管理。引导小区楼栋单元业主履行产权人使用管理责任,通过签订合同,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等作为管理人,对电梯进行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电梯使用安全。鼓励加装电梯使用单位积极购买安全责任保险,支持通过增设电梯广告、补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方式解决电梯运行费用不足等问题。市场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电梯制造安装企业和维保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加装电梯备案登记运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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