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常德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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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目标

为了切实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二、相关依据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和《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三、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市城区(含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下同)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筹集、准入、分配、使用、退出等管理工作。

四、具体内容

本细则主要由总则、房源筹集、保障对象、方式及标准、申请与审核、轮候分配和租赁补贴、使用与退出、管理与维护、资产与权属和附则共九章四十三条组成。第一章总则主要对公租房性质定义、适用范围、管理原则、职责分工作了规定;第二章房源筹集主要对公租房房源筹集原则、筹集要求、使用管理等作出了规定;第三章保障对象、方式及标准主要对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进行了明确;第四章申请与审核主要对公租房申请条件、应提交材料及申请程序进行了规定;第五章轮候分配和租赁补贴主要是对公租房轮候原则、房源如何进行确定及分配、租赁补贴的发放标准等进行了明确;第六章使用与退出主要对公租房使用与退出进行了规定,重点对审核进行了明确;第七章管理与维护主要对公租房的维护养护、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第八章资产与权属主要对公租房的不动产权属进行了明确;第九章附则主要对细则实施要求和时间进行了规定。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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