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湘建办函[2014]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活动组织工作
1、全市“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由本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牵头、市建设培训中心配合组织落实。
2、各县市区安全培训活动由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并明确专人负责,于7月15日前将活动负责人姓名与联系电话报市质安处朱达立同志。
二、活动实施方式
1、活动实施以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为实施单位,工地农民工学校为培训教学点具体进行,没有农民工学校的小型工地由总承包企业统一组织另择地点培训。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查。
2、常德市城区范围内的安全培训活动采取先培训师资、再由经培训的老师具体授课的方式进行,每个施工企业选派2名老师参加师资培训班,师资培训班于7月18日上午8:30在市建设培训中心举办,时间半天。各施工企业于7月15日前将2名老师的姓名与联系方式报市建设培训中心贺用喜同志。
三、培训教材与资料由各施工企业按“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活动要求自行组织。
四、活动实施时间为2014年7月至8月,8月26日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城区各施工企业将《湖南省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实施统计报表》和各企业安全培训活动开展情况台账记录表(附件3)报市建设培训中心贺用喜同志,同时,各县市区还应将活动开展的文字总结材料报市质安处朱达立同志。
联系人:朱达立 电话:13873658466 QQ:1140480654
贺用喜电话:7713080 QQ:512368892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9日
湘建办函[2014]38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湘办人函[2014]24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由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总承包企业具体实施;湖南建工集团、中建五局、五矿二十三治、水电八局独立组织本企业的培训活动;其他企业均在所属地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活动。培训主要依托施工现场农民工学校进行;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上述大型企业负责筛查和组织在尚未创建农民工学校的工程项目务工的农民工就近委托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或其他企业的农民工学校进行培训。
二、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制定本地区(或本企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方案和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应确保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100%参加培训;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根据《通知》要求,区分培训对象、内容,采取不同形式,对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制定不少于4课时的培训计划,对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厅的相关规定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上岗。“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时间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截止,拟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资格考核的农民工培训时间不受此限制。
三、各市州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未组织培训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活动期间,我厅将派出督察组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及时做好培训活动的总结、信息统计及资料报送。请各市州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和实施“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及时总结“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于2014年6月25日前,将本地区(单位)“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方案报我厅备案,并于8月30日前,将本地区(单位)“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书面总结材料(应包括组织推动情况、培训场次、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内容)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我厅人事教育处。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联系人员:成荣花
联系电话:0731—88950093(兼传真)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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