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及单位活动的通知——常建通〔2017〕67号
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等四区住建局、节水办,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的指示精神,全面提高城市用水效率,进一步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加大城市节水单元载体及海绵院落建设力度,提高节水管理水平,推动我市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总体要求,根据住建部《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标准,经研究,决定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和对象
市城区范围内使用自来水和地下自备水的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申报程序
1、机关、企事业单位对照《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及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总分达90分以上的,可向市节水办提出申请,将申报表、申报材料、水平衡测试报告(市节水办组织专业公司上门做水平衡测试,测试经费由市节水办、企业、单位共同负责,主要由节水专项解决)等资料提交到市节水办(联系人:李一苗,电话:7710588)。
2、由市节水办组织进行初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上报湖南省住建厅和发改委,经审核通过后授予“湖南省节水型企业(单位)”荣誉称号。
三、创建活动内容
1、见附件2《节水型企业(单位)基础管理考核标准表一、二》;
2、见附件3《节水型企业(单位)定量考核标准表一、二》。
四、考核办法
1、听取申报单位汇报;
2、查阅申报原始资料;
3、现场检查生产工艺、用水设备和节水措施;
4、评审合议确定评审结果;
5、报省住建厅和发改委审核通过并备案;
6、命名授牌。
五、时间安排
1、2017年10月底前完成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初审考核及材料上报,11月通过市节水办验收;
2、2017年12月报省住建厅和发改委审核验收和命名;
3、2018年择日授牌。
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是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及海绵城市成果的重要举措和基础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抓紧落实、见到成效,为推进文明常德、美丽常德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1、 节水型企业(单位)申报表.doc
2、《节水型企业(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表一、二.doc》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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