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德市住建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20〕3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城市桥梁管理处,市城市道路管理处:
现将《常德市住建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印发 |
常德市住建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19]8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建城函[2019]293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在住建部门职责范围内围绕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维护和设施管护、建筑施工工地车辆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湘潭“9•22”重大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道路硬件逐步完善,守法意识显著增强,路面交通更加有序,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目标
对标《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压实责任,积极部署,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容易诱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顽瘴痼疾得到根本整治,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工作失职渎职责任得到严肃追究。
1.建筑施工工地运输车辆驾驶人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严管建筑施工单位,对租赁、使用无牌无证车辆从事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人货混装、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建筑施工工地的,一律追究建筑施工单位责任,违规建筑施工单位责任追究比率达到100%。
2.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建筑材料、城市建筑垃圾超限超载运输、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
3.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
4.城市道路桥梁设计、施工缺陷基本完成整治。
5.城市道路桥梁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和限速、限高、限载标志标识完善率达到100%。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1月前)
各区县市完成工作部署,各相关单位摸清底数,形成台账。对城市道路桥梁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并于2020年1月30日前上报隐患台账清单。
(二)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2月至2020年8月)
各有关部门对标对表,逐项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实行周报、月报制度,各区县市住建局及市直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汇总所辖区工作进展情况,每星期三、每月底前上报。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
开展全覆盖的督导检查,通报问题、推广经验,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于2020年11月底前上报全面工作总结。
四、集中整治的主要顽瘴痼疾
(一)超限超载屡禁不止
重点是建筑材料、驶出施工现场垃圾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非法载人问题。
(二)相关车辆管控薄弱
建筑施工企业租赁、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报废车辆从事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
(三)风险路段问题较多
重点是部分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标识、附属设施、管理存在缺陷。
(四)违规施工占道乱象
五、重点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整治建筑施工工地车辆管理
各区县市住建局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工程运输车辆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工地工程运输车辆源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工程运输车驶出建筑工地前的安全检查,杜绝工程运输车辆无牌无证运输、人货混装、不按规定装载、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问题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或及时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移交相关具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或交通运输监管部门,配合依法查处。
(二)整治城市道路桥梁设计、施工缺陷
各区县市住建局对城市道路桥梁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已建、在建、拟建城市道路桥梁及安全附属设施在设计、施工中存在的交通顽瘴痼疾,如道路限速、限高、限载等突出问题,逐条提出整改建议,建立台账,督促及时整改,保证设计、施工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技术要求。从即日起,凡新、改、扩建道路桥梁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存在交通安全附属设施设计、施工缺陷的,不准验收。
(三)整治城市道路桥梁事故风险路段
对城市道路桥梁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严格落实检测评估制度,形成整治台账,对照隐患排查台账,完成治理任务,确保城市道路桥梁主体及附属设施完好,保障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对判定为危桥的,要及时设置限速、限高、限载安全设施和标志标识,制定加固改造计划和方案,立即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该封闭的一律封闭。分轻重缓急,逐步完成对危桥的加固改造,保证所有桥梁在安全受控下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
成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兴华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沈明莉,总工程师伍和平任副组长,承担具体整治工作的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建管科副科长黄山祥任办公室主任,市质安站副主任唐向东、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局长刘志祥、市城市桥梁管理处副主任白洪斌、市城市道路管理处副主任田正湘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县市参照执行,并根据整治任务分组分项目落实到人,确保每一项具体整治措施都有专人跟进。各区县市住建局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方案工作要求,制定各自行动方案,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地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局牵头科室(单位),形成加快推进整治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严格督查
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要建立常态化检查、督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结果纳入住建综合及建筑业管理绩效考核范围。
(三)台账管理,逐一销号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顽瘴痼疾问题整治清单(详见附件1),进一步细化具体整治措施和整治标准,形成台账(详见附件2),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凡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治任务的,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开展督办。对督办后问题依旧严重,隐患依然突出的地方,启动倒查问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滚动报道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积极氛围,防止上热下冷。
(五)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区县市住建局及市直相关责任单位于每周三下班前,报送近一周工作台账;每月2日下班前将上月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形成月度情况报告上报(含下月工作打算)。有关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科,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各区县市住建局及市直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专人对接我局建管科,并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各区县市住建局及市直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名单和联络专人相关信息(单位、部门、姓名、电话等)报我局建管科。
联 系 人:黄山祥
联系电话:15115690552
邮 箱:370966592@qq.com
附件: 1.常德市住建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清单附件1(1).docx
2.常德市住建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台账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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