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市建筑业资质动态考核情况的通报常建通〔2012〕4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施工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湘建建[2010]23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业资质动态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2011年5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2011年全市建筑业资质动态考核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的总体情况
按照资质动态考核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人员从2011年6月中旬到11月上旬,对全市40家企业进行资质动态考核。此次考核的内容完全是按照《湖南省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核。主要包括:1、企业综合指标;2、企业人员指标;3、企业在建工程。本次资质动态考核的主要对象是:1、2010年资质动态考核没有完全达标企业;2、上年度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3、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4、发展前景较好,拟定资质升级或增项的企业。在资质动态考核的40家建筑施工企业中有总承包26家,专业承包9家,劳务分包5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23%,抽查施工现场 10 个,考核结果为23合格,3家基本合格,14家不合格。对不合格14家企业列入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将撤回资质许可。本次考核合格率为70%,基本合格率为17%,不合格率13%。(考核情况表附后)
在这次的资质动态考核中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资质动态考核工作比较重视,并按省厅《办法》要求对每家被考核的企业在考核前将下发《湖南省建筑业施工企业动态考核通知书》。并明确了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内容。多数县市区要求企业开展资质动态考核自查,有的企业还上交了自查的文字材料,尤其是津市市有5家企业参与了资质动态考核,资质动态考核率为90%。桃源、安乡、石门等县还要求本县所有的企业根据动态考核的内容进行了自查。
二、存在的问题
(1)营业执照的内容与企业资质证书的内容不符。在考核的40家企业中有10家企业营业执照地址与资质证书的地址不同。还有1家(石门永固劳务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不同。按《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规定,否则可处以1000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上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均已超过30日以上。
(2)企业净资产、工程结算收入及纳税额不达标的问题。在此次考核中有8家企业的净资产、工程结算收入不达标。另外,在考核纳税额时,除少数企业账实相符外,大多数企业纳税额上报的统计报表、账务报表的数与现场查实的税票金额不符。其因是:①多数企业的纳税额上报的数是按税率比例测算的。②有些外地工程在当地上缴的税票没有返回总公司来。③有些挂靠项目的上缴税金没有将税票收回,只统计了产值与收入。
(3)注册人员(建造师)和非注册人员(有技术职称)不达标的问题。在核查的40家企业中有6家企业建造师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有2家企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达标,按资质管理规定,企业必须给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否则不予认可该人员为本企业人员。造成企业名下的参保人员不够或者根本没有参保人员的原因是:一证多用,社保已在其他单位购买。另外,有的企业只重视主项资质人员标准。增项资质要求的特殊专业人员欠缺。
(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问题。在核查的40家企业中有8家企业不符合要求,在这8家企业中有3家企业是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或不符合办理延期条件。有5家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人员也不符合要求,造成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和安全三类人员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施工企业管理欠规范,安全三类人员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等日常工作无专人负责或人员变动频繁。
(5)按省厅的《办法》要求,此次核查抽取了部分被查企业在建工地,核查的结果是:多数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文明施工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低,少数企业对项目部的监管缺失。
三、整改处理情况
资质动态考核后,我局下发整改通知14份,整改期为一个月。在一个月的整改期间,大部分企业高度重视,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还递交了整改材料,经局建管科和质安处审核后,整改合格1家,基本合格8家,不合格5家。根据《湖南省建筑施工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暂行办法》(湘建建〔2010〕233号)文件精神,为健全我市建筑业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限期整改期满后,对不达标的5家企业拟注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对8家基本合格的企业,暂保留其企业资质,并参与2012年度的资质动态核查。(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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